招录机关 | 内设机构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拟任职务 | 名额 | 招录范围 | 招录对象 | 要求的学历 | 要求的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政策法规宣传处 | 行政处室 | 组织、指导四川省地方志依法修志工作;负责地方志政策法规的调研、拟定,组织地方志行政执法工作 | 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新闻;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参公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