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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司法局2008年公务员体检结果、体检复检安排

来源:绵阳市司法局 2009-2-21 13:22:36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司法局
关于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体检复检安排的公告
(2009年第14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08年我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08年第3号)的规定,于2009年2月12日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共有43名考生参加了体检,体检合格41人,不合格2人。
二、体检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月24日17:00前向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或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南河体育中心跆拳道馆,电话:0816-2266427)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体检复检申请的考生于2月26日早8:30在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南河体育中心跆拳道馆)院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体检复检考生注意事项:
    1、复检执行的标准、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2009年第9号)规定办理。
2、复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空腹参加复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要进食和饮水。
3、参加复检的考生须准备足额体检和交通费用,复检只复查考生不合格的项目,费用按实际项目和标准缴纳。
4、考生在复检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主动配合医生进行身体复检。
附件: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司法局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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