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
国家公务员和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考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考调的民警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考调的公务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服务基层群众,考调人员需从事基层工作一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身高符合四川招警要求;
8、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9、无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25-782151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函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rsj.scsn.gov.cn/)、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部大英”(http://www.xbdy.com/),以及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内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和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现场报考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公务员的(主要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工作)须提交《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和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考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人民警察的还须提交警察证。
函报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2年8月17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政治处(邮编:629300),并于通知领取准考证前一天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由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遂宁市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