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审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审人员对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3、考生必须准备好资格审查需要的所有证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招考条件对待。
4、考生须准备一寸照片2张,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咨询电话:0911-2319119
延安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