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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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2012年山西省平遥县选拔录用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平遥县政府网 2012-6-29 16:35:04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03〕29号《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市政发〔2008〕44号《关于印发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教人字〔2011〕11号《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临时用工管理的试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1〕49号《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平政发〔2010〕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就我县2012年选拔录用教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引深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目的,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入教育竞争激励机制,为我县教育事业高效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选拔条件公开、选拔数量公开、选拔办法公开、选拔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选招教师按照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程序进行,选拔录用的教师仍实行合同管理。

三、选招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③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学历要求:

2012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全日制院校毕业的非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科毕业生。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幼儿师范院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学历。

报考特殊教育专业要求特殊教育院校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学历。

④户籍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和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4张,按毕业证所学专业(含相近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报名,报名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所有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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