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内容
初试环节包括:(1)应聘人员抽签,排出试讲顺序;(2)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3)试讲相关内容提问。
如报名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初试结果当天现场公布,并通知进入复试人员。
2、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为现场答辩,答辩范围为应聘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等。
(六)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经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员后,同时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我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的实施,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在招聘工作中将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二)严肃考试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2013年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聘岗位及条件》
附件2:《2013年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