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须知
1、 考生必须开考前提前30分钟入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禁止入场,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入场后,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不准移动考场的课桌。
2、考生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入场(签字笔、钢笔)。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前方,以便核验。
4、考生答题前按监考人员的指导,在规定的位置认真填写答卷中的姓名、准考号等栏目,凡答卷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一律无效。
5、开考后,考生方可作答。开考超过30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得进场续考。
6、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在答卷上用蓝色或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书写。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和舞弊者,取消其本科目考试成绩。
9、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题、答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答卷翻放在桌上,待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场。
10、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老师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次日在学院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面试成绩当日在学院公告栏内公告
2、教师岗位考生面试要求用多媒体(PPT)进行(自备笔记本电脑)。
院 人 事 处
2013年8月15日
附1:报考人员名单.xls附2:笔试专业知识科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