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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面审须知

来源:西安人事 2009-4-8 16:46:38

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面审须知

 

一、面审对象:通过笔试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审时间:2009年4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视同放弃。

三、面审地点:碑林区政府415室(南二环西段69号,可乘坐:311区间、308、216、722到省政务大厅下车;218、204、508、713、407、18、709、410、720到省体育场西门下车;504、509、706、24、32、46、108到何家村下车;101到唐城宾馆下车)。

四、所需资料:

1、2009年毕业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简章中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2、往届未就业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简章中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和所在单位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

4、1寸免冠彩照2张。

五、有关要求:

1、必须本人参加面审;

2、面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一: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综合事业)

附二: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教育系统)

附三: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卫生系统)

[陕西]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卫生系统) 查询 04-08
[陕西]2009年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教育系统) 04-08
[陕西]2009年西安碑林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综合事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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