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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西安人事考试网 2010-5-26 17:02:09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529-30日,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529-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在西安体育宾馆(陕西省体育场内)进行资格复审。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时间安排

529上午,报考市卫生局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第八医院、儿童医院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529下午,报考市卫生局中医医院、红会医院、胸科医院、精卫中心、铁路中心医院、铁路医院、阎良铁路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市卫校、第一实验幼儿园、健康教育所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530上午,报考市老干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建委、市政局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530下午,报考市交通局、水务局、文广电局、房屋管理局、体育局、药监局、综合执法局、文物局、人防办、质监局、总工会、社科院、文联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持报名登记表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22010年非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省、市自考办或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的证明、报名登记表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3、往届毕业生须持报名登记表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毕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已就业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年五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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