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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凤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6-12 15:25:02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按公告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参加笔试的人数不少于8人,少于8人的,按8:1的比例核减该职位的选拔职数。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笔试成绩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70%+无领导小组讨论得分×30%。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 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数的比例为3:1。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五)差额票决

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按2:1的比例提出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开亮相,由与会人员投票决定每个职位的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按照《凤县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限满后,若未发现拟任人选存在影响任职的重大问题,即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拟任人选的问题,按照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对其中确有问题,不适宜担任所报考职位的,经县委研究,可从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1人,再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七)任职

任职试用期一年(镇武装部长除外),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成立凤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762596 监督电话:476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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