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批和公示(12月中旬)
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民政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和培训(12月下旬)
各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接到聘用通知的考生应在10日内到所应聘的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或因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缺额,在1个月内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各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对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选聘人员分配到社区任职。
本次招聘考试考生可参考《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和《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考生可在各市、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区县民政局)预订和购买。
咨询电话:(029)87291648、87292175、8729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