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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白河县2012年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2012-10-18 9:49:01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公务员职位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测试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科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2日后,报考者可登录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表》确定的遴选(选聘)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拟遴选(选聘)职位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者都确定为体检人员。

1、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由遴选(选聘)单位组织实施,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选聘)人员意见。遴选(选聘)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拟遴选(选聘)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遴选(选聘)。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

五、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组织人事部门将拟遴选(选聘)人员分别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相应遴选(选聘)职位不再递补。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1、白河县2012年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白河县201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白河县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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