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政审
考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综合执法协管员情形的;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西安市灞桥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问题人员发给《录取通知书》。
八、聘用与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辅警与灞桥区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综合执法协管员与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
(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组织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
(三)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行择业。
咨询电话:029-83510372,联系人:马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