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旬邑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按规定依次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处罚
按照招聘纪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面试、体检、加分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行为,且经核查属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29-34422269
咨询联系人:白利娜
附:2013旬邑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