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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3安康市宁陕县招聘公安辅警及文职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8-22 0:17:47

 

六、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后通知。

政审重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聘用人员年薪2.5万元/年,享受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辅警和文职人员属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暂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聘用人员工作满两年后,根据个人表现、综合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及其他事项。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本次招考工作在报名、笔试、面试、拟聘、及聘用等环节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咨询电话:6821108、6825300。

监督举报电话:6822027。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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