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核成绩组成,公共科目成绩占40分、专业科目成绩占60分。最终综合成绩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将综合成绩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五)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
七、有关要求
面试是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所有参加面试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面试,不得参与面试工作,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取消其亲属面试成绩。
(二)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出题人员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区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意见有关未尽事宜及其他事项由秦都区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秦都区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聘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