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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人员简章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2009-12-23 14:22:02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人员简章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卫生厅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医疗卫生人员,具体专业、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高级、急需特殊岗位在职人员须具备硕士学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该院人事科。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29日。

  报名事宜如下:

(1)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根据所报岗位需提交本人的简历、相关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六级合格证、执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特殊岗位上岗资格证、身份证、2寸红底近照两张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审核,同时填写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后两日登录《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所报专业。

(4)考试时间和具体对考试的要求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安排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请登录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进行查询。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招聘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七、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进行考核面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  

二)、笔试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网上通知),须持有关证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各岗位按笔试、面试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四)、加分资格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加分证明,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和考试成绩,将在省人社厅网、省卫生厅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按学历和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视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九、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十、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351—2626537     0351--2621547

  联系人:孙女士、梁女士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址:http://www.sxws.cn/sxzxyjhyyindex/web/jndex.aspx?unitid=33571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专   业

学历

人数

具体要求

消化内科

硕士

2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心血管内科

硕士

2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1人、西医专业1人, 有执业资格.

神经内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1人  ,有执业资格.

肾脏内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血液内科

硕士

3名

中西医结合或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急救医学

硕士

1名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泌尿外科

硕士

1名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药剂科

硕士

3名

中药学1人,方剂学2人 .

放射

硕士

1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有执业资格.

儿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皮肤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眼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耳鼻喉科

硕士

2名

中西医结合专 ,业有执业资格.

内科

硕士

2名

中医专业1人,西医1人 ,有执业资格.

老年病

硕士

1名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合计

 

23人

 

 

 

 

 

 

 

 

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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