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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太原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

来源:南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1-7-20 15:00:57

 一、体检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出现的空缺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达3:1的太原市教育局科员1职位、太原市劳教所科员5职位各减少录用指标1名。

  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一)2011年7月23日早7:00前: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

  2011年7月23日上午9:00前:市直单位(不含市公安局、市劳教所)、 阳曲县

  报考以上职位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府西街72号)集中。

  (二)报考市公安局、市劳教所职位的考生于2011年7月24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市政府大院(新建路69号)集中,统一乘车,体检地点待定。

  三、体检标准

  市公安局、市劳教所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市公安局科员1、科员2、科员3、科员5职位、市劳教所科员1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余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除市公安局、市劳教所职位外的其余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生如对血压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当场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向市公务员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1-2020088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附:体检人员名单

  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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