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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网 2012-12-17 15:25:14


六、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1、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专业测试内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及相关法规、政策,重点是:科学发展观,《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等。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公告。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考察

在省人社厅网上发布体检公告。在《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名单》中指定的三甲医院中,抽取一家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名单中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767604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3046192、3049936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7337905、7337858

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351-308221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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