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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吉县2013年公开招聘公安事业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网 2013-1-11 20:45:03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附件:2012年吉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吉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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