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2号)精神,现将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13年4月11日在指定医院进行。
报到地点: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楼前
报到时间:上午7时。
迟到15分钟未报到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时须携带面试或能力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生体检纪律及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6、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7、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8、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考核对象。
二○一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