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学院对初选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情况进行考核。
(四)预定拟聘人员
根据总成绩和考核情况,对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排名,再以总分排名依次按1∶1预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在人事处领取),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对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而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综合情况,由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我院校园网“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及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351-335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