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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镇巴县事业单位招70人公告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2012-8-20 19:31:04

 

1、对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含符合加分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2、对报考综合类、定向招录村官类、卫生类管理岗位的,以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占75%,面试成绩(百分制)占25%,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3、报名未达1:3比例的紧缺岗位,进入该职位面试人数等于招录计划数的,该考生面试成绩在按比例折算前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入学前户籍在镇巴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如以上优先条件都具备,在面试当场进行加试笔试,现场命题、答卷、阅卷、亮分。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后,我局对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并将每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b.gov.cn)公示7天,无影响聘用问题后,经我局报市人社局审核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等手续后,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须及时同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人社局协商组织上岗前素质培训后再上岗。

 五、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设立镇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人社局、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张树华、张正汉、何永文、钟德钊、潘家祥、程文宽、王敏、周志兴、刘文祥、王运兴、吴国彪、张正银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承担并负责招聘组织和协调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实施。由张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电话:0916—2973063  2973060

监督电话:0916—6712158

2012年镇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2年镇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doc

201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高职高专专业目录.xls

陕西省考试录用专业目录(修订定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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