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经我校党委研究并报莆田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批准,我校对2013年人才需求计划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岗位和未完成招聘计划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岗位 需求专业 需求数量 学历、学位要求 备 注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教学 环境工程 1 博士研究生
教学 化学工程 1 博士研究生
教学 细胞生物学 1 博士研究生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教学 生药学 1 博士研究生
教学 药物分析学 1 博士研究生
教学 有机化学 1 博士研究生
基础医学院 教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信息工程 教学 信号与信息处理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学院
机电学院 教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管理学院 教学 人力资源管理 1 博士研究生
合计 10
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3、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毕业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莆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求职岗位和专业。应聘人员应对简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