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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12-16 10:51:34

 根据《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3年11月)》,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
 
  (一)对象
 
  报考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131241001—131241012)且按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6日(8:30–11:30,15:00–17:00)
 
  厦门市湖里区政府行政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12室)
 
  (三)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②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3.报考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5.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后,发给通过人员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核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附件:  进入面试资格复核名单.xls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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