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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补充编内资格复核事项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4-1-6 13:49:48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3年12月)》,现将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14年1月8日(8:30-11:30   14:30-17:00)
 
  二、复核地点、联系方式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一楼敬慈课堂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38号
 
  联系电话:0592-5390595
 
  三、携带资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4.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
 
  ①“三支一扶 ”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②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从厦门应征入伍证明、退役证、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四、其他事项
 
  资格复核后,发给通过人员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的其它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五、温馨提醒
 
  资格复核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文档附件:复核人员名单 
  厦门市民政局
 
  2014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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