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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2014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9-12 22:21:03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七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公务员局备案。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我区服务三年以上,具体要求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1)相关资料可查阅莆田市公务员局网:

  http://www.ptrs.gov.cn;

  (2)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

  http://www.ptmzwba.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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