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药研究所属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基础医学与临床应用研究,新药研究、医学信息服务等工作,为拓展科研业务,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招聘编制内科研人员2名(生理药理学研究、微生物学研究),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编制内科研人员2名(生理药理学研究、微生物学研究)
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生理药理学专业(从事药学专业或基础医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微生物学研究(从事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研究,硕士学位)。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8年6月30日,具有扎实的医学或生物医学基础知识,并具备动物实验的基本技能,掌握医学科研的基本方法。
岗位2: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医学影像、医学信息)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专业,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有超声、X光工作经验的大专亦可。医学信息:医学信息学专业,35周岁以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英语6级,熟练操作医学检索工具、外文医学文献翻译。
三、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地点:在厦门市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厦门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厦门市医药研究所网(www.xmyys.com.cn)上发布。
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实行网上报名(闽西南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具体时间见上述网站通知。
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厦门市医药研究所人事科(思明区同安路2号)(电子邮件:yks503@sina.com),报名时间:2008年1 月15日至2008年1 月30 日(双休日除外),2008年1月23日在厦门会展中心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廖秀琴 联系电话:0592-2024702(传真)
报名表可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厦门生源(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委托厦门市卫生人才中心命题和阅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属下列情况的可免于笔试:
1、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学历;
2、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面试: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厦门市医药研究所。
综合总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得出;同一岗位有免于笔试人员报名并参加面试的,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市卫生局人事、纪检监督部门实施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2、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医药研究所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