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仙岳医院系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8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心理科和精神科学科带头人2名
精神卫生与精神病学或医学心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年龄45岁以下;
岗位2:检验科学科带头人1名
遗传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年龄45岁以下;
岗位3:外科、内儿科医师2名
临床医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外科、内儿科专业,三级医院或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
岗位4:临床药师2名
临床药学、药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5:五官科医师2名
耳鼻喉科、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6:精神(心理)科医师7名
精神卫生与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临床医学(西医),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7:预防保健科医师1名
预防医学专业,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8:临床检验师2名
临床检验医学专业,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9:医技科医师1名
影像医学(超声学)专业,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10:医务科工作人员1名
卫生(医学)法律专业,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11:护理人员3名
护理学专业,女性,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
岗位12:护理人员4名
护理学专业,男性,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应届毕业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实行网上报名(闽西南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厦门市仙岳医院办公室(电子邮件:sx1968@126.com),2008年1月23日在厦门会展中心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张大勇 郑翔雁 电话(传真): 0592-5392520
四、报名表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闽西南卫生人才网下载。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资历的相关材料。往届未就业生应持有人事或教育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厦门生源(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委托厦门市卫生人才中心命题和阅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属下列情况的可以免于笔试:
1、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学历;
2、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少于1:3的不予开考。
(二)面试:从笔试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免予笔试人员与笔试合格者同等对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足1:3的按上线的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式,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由本单位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人数为7人,本单位3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总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得出;同一岗位有免于笔试人员报名并参加面试的,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有免于笔试人员报名考试但未参加面试的,其他应聘人员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综合总分。
(三)、博士生采用简化程序进行招聘,直接进入医院考核。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其中同一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应在80分以上,综合总分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参加体检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由本单位领导、人事、纪检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三)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总分上线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约服务年限5年。
八、其它事项
1. 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2. 本次招聘的本科生见习期为12个月,硕士研究生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 除具有博士学位的学科带头人外,其他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4.年龄计算至2007年12月31日。
厦门市仙岳医院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