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笔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丰泽、北峰、东海、东湖、泉秀、华大、清源7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泉州市正骨医院3个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53名,招考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医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单位及职位、人数
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具体职位详见《2008年丰泽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及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岗位信息表》。
二、招考对象
1、国家任务招收的未就业的2008年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在职国家正式干部。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且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且没有违反计生政策;
5、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非泉州市生源毕业生报考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在职国家干部第一学历的专业和报考使用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8、自行解决住房。
四、招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一楼)。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就业考生必须提供毕业生报到证;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费每人80元;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能达到1:3,是否开考或调整招考人数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医职位(职位代码24、25)因“双高普九”验收,教育系统急需补充学校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能达到1:3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4)招考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一致的职位进行合并招考(职位代码03、06、07、11、12、14、15、16、20),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不选择具体的服务单位,只选择职位代码,待考试、体检、考核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设置的专业完全一致,方可报考该职位;如果专业名称不一致,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区人事局、卫生局、教育局商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名对象符合泉丰人综〔2006〕19号文件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8)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医招考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发给本人准考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12月24日—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定于泉州十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职位代码为04、05、06、07、08、09、10、11、12、13、14、15、24、25的考2008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2)职位代码为16、17、18、19的考2008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助理医师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3)职位代码为01、02、03的考2008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4)职位代码为20、21、22考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初级士)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5)职位代码为23的考2008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4、笔试合格线
笔试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笔试合格线均为60分。
5、笔试成绩在丰泽区公众信息网、泉州人事网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络查询。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1、体检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考职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同一职位内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且成绩相同,则按照以下所列优先条件,依次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1)具有招考职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优先聘用;
(2)执业资格或职称高的,优先聘用;
(3)学历高的,优先聘用;
(4)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优先聘用;
(5)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聘用;
(6)学生干部优先聘用;
如果按上述优先条件仍未能确定的,组织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对象的公布以书面形式向体检对象发出体检通知书,同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平、公开,并确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若因怀孕等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亦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根据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同一职位内递补的体检对象的考生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且成绩相同,则参照上述所列优先条件,依次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及体检单位另行通知。
2、考核
考核从体检结束后开始,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内容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再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式参照体检程序中所列递补方式进行)。
3、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服务单位;如果同一职位内拟聘用的考生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gaoxiaojob,则参照体检程序中所列的优先条件决定考生自主选择服务单位的顺序;如果按上述优先条件仍未能确定的,则组织相关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结果排列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的相应职位。
拟聘用人选分别在丰泽区公众信息网、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及区委常委会确定。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在15日内持聘用合同、《丰泽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到丰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合同登记手续。
原在职国家干部在聘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制度,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工资报酬保留原职级待遇;其他考生在聘用期间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工资报酬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简章由丰泽区人事局、丰泽区卫生局、丰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08年丰泽区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岗位信息表.xls》
2、《泉州市丰泽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校医报名登记表》
丰泽区人事局
丰泽区卫生局
丰泽区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