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闽政文〔2008〕344号、闽政文〔2009〕3号、闽教人〔2009〕32号和闽教人〔2009〕4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采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择优招聘25名小学教师到区属农村小学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计划数
1、小学语文7名;
2、小学数学6名;
3、小学英语6名;
4、小学计算机与科学2名;
5、小学音乐2名;
6、小学美术2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报考的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考试
1、考试办法:采用笔试加面试办法。(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2)先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招聘岗位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在面试前确定面试合格线。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及回答专家提问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与考核聘用
1、成绩计算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2、聘用办法:从各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其总分和各学科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位次。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对象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
4、聘用:经考核、公示,由芗城区教育局根据农村小学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安排,办理聘用手续。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二OO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