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屏南县公开招聘服装与工艺专业教师的通知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服装与工艺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学工作,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专业要求。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省内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教师资格证、户籍暂不作要求。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21日下午5:30止。
联系电话:0593-3328577 0593-3363331
2、报名地点: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3、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6]114号文件规定收费,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
4、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屏南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 填写《宁德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毕业证、学士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凡是因助学贷款原因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
(2)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届毕业生未领取的应持学校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照3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报考学科、姓名)
(二)招聘办法
1、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当招聘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收人数时,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免于考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体检、考核和聘用
1、招聘考试聘请专家评价,各学科招聘成绩总分为100分,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要求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公布三天内提出,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屏南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五天。
4、办理拟聘手续。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对象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五、监督
招考工作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委教育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纪检组和县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六、聘后管理:
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七、招聘的其他事项
(一)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二)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成绩最低分视考试的情况而定)的人员中,按照本招聘实施意见,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屏南教育局 屏南人事局
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