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等有关规定,福建省佛教协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福建省佛教协会(男众部)文秘管理人员,1名,全日制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类、宗教学专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男性,政治面貌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籍贯不限。
二.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及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网站发布。
三.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邮寄及网络报名等形式,报名时请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
电子信箱:
zlf2003878@126.com;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
报名地点:福州市东大路73号,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宗教院校办,联系人:庄兰凤,电话:0591-87668738,13696835722。
四.面试及考核
省民族宗教厅、省佛教协会等负责对此次招聘面试及考核工作。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其间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佛教协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