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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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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尾区卫生局 |
3 |
本科 |
西医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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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仓山区卫生局 |
2 |
本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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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乐市卫生局 |
7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或中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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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闽侯县卫生局 |
4 |
本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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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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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罗源县卫生局 |
5 |
专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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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永泰县卫生局 |
1 |
本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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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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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潭县卫生局 |
7 |
本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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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升本 |
考生经考核录用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统一招聘后,再具体安排用人单位
四、招聘程序
1. 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州市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fzws.gov.cn/)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10月15日期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10月15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福州市卫生局七楼人事教育处
(福州市六一中路77号)
联系电话:0591-83305587 0591-83318097
电子信箱: wsjrjc@tom.com
3.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09]917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卫生局于2009年10月下旬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福 州 市 卫 生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