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2009年考试聘用 路面巡逻防控协警员和接警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公安局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60名路面巡逻防控协警员和10名接警员。 一、招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职位、对象 1、职位1——路面巡逻防控协警员,拟接收30名,要求男性,身高 2、职位2——路面巡逻防控协警员,拟接收30名部队退伍战士,要求男性,身高 3、职位3——接警员,拟接收4名,要求男性,身高 4、职位4——接警员,拟接收6名,要求女性,身高 (二)报考条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6 日至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胜利西路142号劳动大厦7楼派遣就业部) (三)有关要求:报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如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他证件留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报考费80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间要进行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中下旬,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为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胜利西路142号劳动大厦7楼派遣就业部) 3、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2B铅笔2支、铅笔擦一块、垫板一片、小刀一把及黑色水笔一支。 (二)体能测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结果只作为录用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 2、 3、立定跳远≥ 4、引体向上≥6个 (三)面试 1、经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办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由笔试和面试相加合成(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重新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文)和《2008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三)聘用 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由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审批公示,确认拟聘对象。在职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在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拟聘对象无异议后,由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向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聘期二年,期满后可再续聘用。 五、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月工资约人民币1800元(含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等保险),食宿自理。 2、本简章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市胜利西路142号劳动大厦七楼派遣就业部 联系电话:2523559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 2009年漳州市公安局招考协勤、接警员职位条件 职位代码 招考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及学历类别 招考范围 其他要求 协警1 30 男 18-25周岁 高中(含中专)及以上 不限 芗城、龙文户口 无 协警2 30 男 18-25周岁 不限 不限 芗城、龙文户口 退伍军人 接警员1 4 男 18-28周岁 本科 不限 芗城、龙文户口 无 接警员2 6 女 18-28周岁 本科 不限 芗城、龙文户口 无 注: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文)和《2008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规定执行,其中要求男性身高 | ||||||||||||||||||||||||||||||||||||||||
信息来源(出处):漳州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