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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漳州城乡规划局遴选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1-8-29 9:37:49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科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条件

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者需具备公务员身份。

2、报考者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要求城市规划或建筑学专业。

3、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两年以上规划设计或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字写作能力和规划设计经验,具备从事城市规划方面的管理经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漳州人事人才网、漳州规划在线网、《福建日报》、《闽南日报》上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者于2011年10月10日前到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人秘科报名,并提交《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科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如有作品、发表的文章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2)邮寄报名方式的报考者,从漳州规划在线网或漳州人事人才网下载《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科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邮寄至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人秘科,如有作品、发表的文章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可一并邮寄(或发至漳州市城乡规划局邮箱)。

3、资格审查。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根据遴选条件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进入面试阶段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遴选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拟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由面试考官对面试者答辩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时,7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有关事项按照《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执行。

4、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面注明。

四、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规划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核对象。成立考核组,对拟遴选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研究。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选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在拟遴选人选原单位和市城乡规划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城乡规划局领导、驻局纪检组和市规划局人秘科等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负责遴选的具体工作。

联系单位: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人秘科

联系电话:0596-2638869  传真:0596-2638827

联系邮箱:ghj@zzghj.gov.cn

通讯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137号市城乡规划局

邮政编码:363005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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