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关于2011年秋季安溪县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和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0〕11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上官青梅等两位考生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予公示。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0595-23232479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职位代码 | 加分分值 | 加分理由 |
| 上官青梅 | 女 | 201120345 | 安溪县文联 | 06 | 3 | 2008年祥华乡小道村村务专职工作者 |
| 谢珍珍 | 女 | 201120347 | 安溪县文联 | 06 | 3 | 2008年大坪乡前洋村村务专职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