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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泉州人事考试网 2012-6-13 16:04:2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业务发展的需要,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决定组织泉州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工作人员3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泉州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是隶属于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根据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全市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科技发展规划,承担项目“预可”和“工可”委托编制、审查、报批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勘察设计各阶段的审查、报批工作及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

招聘岗位详见《泉州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三)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22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人事教育科,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电子邮箱:qz22581433@163.com

咨询电话:0595—22581433

四、资格审查与考试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其中,未就业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3.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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