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课堂教学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
符合课堂教学测试资格,按应聘者数与招聘职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的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
二、课堂教学测试地点
厦门市实验小学(中山公园南门对面,同安里5号)
三、课堂教学测试时间、对象和学科安排
(一)6月30日(星期六)
应聘者:市教育局直属初中高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思明区属高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湖里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集美区属初中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海沧区属初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同安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翔安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心理等10个学科。
(二)7月1日(星期天)
应聘者:市教育局直属初中高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思明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集美区属初中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同安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翔安区属初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翔安翔安区属小学(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
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品生品社、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9个学科。
中学学科: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4个学科。
(三)7月2日(星期一)
应聘者:报考厦门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福建化工学校、翔安职业技术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专业课岗位。
学科:职业学校专业课
参加以上课堂教学测试的应聘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主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