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路清晰,口齿清楚;
7、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5、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12年6月21日,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新乡市学院路,牧野区人民政府6号楼二楼621房间)。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牧野区生源),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牧野区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牧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考区直部门(针对以上人员的4名专项编制)或其他事业单位(不包括针对牧野区在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6名专项编制岗位)其中一个岗位的,如果选择报考区直部门的4名专项编制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如果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不包括针对牧野区在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6名专项编制岗位)可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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