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福建事业单位正文

福建省2012年关于公开招聘上杭县南阳镇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上杭县人事局 2012-6-28 17:25:58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如有相关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对相应职位按照延长报考时间等办法再次组织报考,如再次组织报考后仍达不到比例但南阳镇党委、政府急需该职位人员以及相关职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的,可向上杭县人事局提出组织招聘或将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职位的名额用于另一职位招聘的书面申请,经上杭县人事局同意后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五)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面试费50元。

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卷面成绩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职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3)如果相关职位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该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另行确定)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4)若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该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5)如果笔试参加人数超过招聘人数但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4、如有相关职位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职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要求。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职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南阳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2、 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