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遇及相关问题
(一)工作期间,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半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招聘信息通过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等公开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2012年7月4日-31日将应聘材料挂号邮寄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2号,邮编:350003,来信封面请注明“应聘”)。
3、材料提交:
①招聘报名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英语CET6复印件(非英语专业);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⑦学习成绩;⑧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不退还)。报名材料原件于面试时现场认定。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联系人:沈榕贞 联系电话:0591-87980194
(三)资格审查、面试及有关规定
1、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此次招聘博士研究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2、用人单位按照已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对应聘者所学专业及毕业院校、学习成绩、科研素质和获奖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面试、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