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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面向医药卫生类201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

来源:泉州人才市场 2012-7-19 16:38:34

 

3、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符合所列专业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考生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临床医学”专业指医科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和“中医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指医科大学(医学院)的“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技术”和“药剂学”专业,不含其他“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专业。

医疗专业职位(NA007-NA038)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要求。其他卫生类专业职位(NA001-NA006和NA039-NA047)需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的学历要求。

4、户籍条件:2012年7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福建省生源毕业生,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均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要求的报考对象;招考范围限在“泉州”、“南安”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5、职称(资格)条件:指通过卫生、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卫生局核发准考证。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领证地点为南安市医院十楼会议室。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满5年。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4、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不另行组织面试。

(一)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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