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10所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吉林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面试对象。不符合直接考核聘用条件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人选多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档案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一年期满并合格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
(一)咨询
1.考生可通过登陆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qg.gov.cn)对考核结果、面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进行查询。
2.考生有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98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