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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港区乡镇卫生院2012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通告

来源:泉州人事网 2012-7-24 17:20:45

根据泉州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2〕104号),结合我区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4名,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13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福建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毕业生的以下两类人员:(一)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二)2008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泉港区卫生局综合股(泉港区广电大厦11楼)

3.报名所需材料:(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须: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正式报到就业的需提供报到证。(2)“专升本”考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

此外,所有报名者均需填写《泉港区201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2)专科生毕业生报名时不选择具体职位,按其“专升本”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录用的医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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