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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2012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人员再次递补的通告

来源:泉州人才市场 2012-8-6 16:02:26

根据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卫生局《2012年春季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告》有关规定,鉴于部分考生逾期未交材料并明确表示弃权、部分递补人员体检缺席,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市第一医院、市光前医院、市儿童医院、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泉州市中医院驻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的20个岗位37人再次进行递补。此次递补后将不再进行递补。

再次递补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泉州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22119493)、泉州市卫生局(22255775)联系。

以上递补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有关事项如下:

1、体检时间:8月16日上午(周四)(8:00集中报到)

2、报到地点:市卫生局(泉州市区东街445号)办公楼一楼

3、体检标准:按2005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请带足费用;

5、注意事项: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如准考证丢失者,请事先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复印准考证存根或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系统打印报名表),不得冒名顶替;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22:00时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入围考生先行参加体检,暂不提交相关报考材料,待体检合格公示后再向用人单位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凡复核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取消录(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不予退还。

特此通告。

2012年福建省泉州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人员再次递补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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