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根据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3、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但当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应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4、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本科学历人员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研究上以上学历人员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当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不含3:1)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
5、体检。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