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速录员: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
⑶性别不限;
⑷截止报名时(2012年10月15日)不超过30周岁;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具有海沧区户口或厦门市岛内户口。
2、协警: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学历:高中以上;
⑶性别:男性;
⑷截止报名时(2012年10月15日)不超过35周岁;
⑸其他:持B1以上驾照,截止报名时具有一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具有海沧区户口或厦门市岛内户口。
附件: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2年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单位 拟招岗位 招考人数 学历学位 最高年龄 户籍 性别 其 他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1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速录员 1 本科及以上,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 30 厦门岛内或海沧 不限 黄少斌 5308760 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
2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协警兼驾驶员 3 高中 35 厦门岛内或海沧 男 持B1类以上驾驶证,有一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黄少斌 5308760 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
合计 4
备注:已在本岗位顶岗人员报考协警兼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