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总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8。
2.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市、区同类非在编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2年9月28日
附件:《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