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建阳市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南平市范围公开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建阳市历任下派村(居)党组织书记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建阳市公安系统公开选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面向福建省的职位(5个)
建阳市政府办副主任1名;
建阳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1名;
建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建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建阳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1名。
(二)面向南平市的职位(1个)
建阳市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
(三)面向建阳市历任下派村(居)党组织书记的职位(2个)
中共建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名;
建阳市效能办副主任1名。
(四)面向建阳市公安系统的职位(1个)
建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指导员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政策;
2、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3、工作年限应满4年,选调生工作年限应满2年(选聘生转录为选调生后工作满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应满1年。现任副科级职务人员报考副科级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